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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上海大器租車公司???時間:2021-02-16 09:00
“換電模式”就是騙補?這個命題真的能成立嗎?
可是,連公交公司都不信的!“北京公交自2008年使用換電式純電動公交車至今,現已擁有220輛換電車輛,目前全部都在運營中,這怎么就與騙補扯上關系了?”某公交集團的相關負責人對“換電=騙補”的邏輯感到不明白。
除了公交公司外,多數城市公交換電站的建設方——國家電網,也對此不信!“并不是說技術路線有什么問題,而是要考慮怎樣在現有技術上因地制宜,目的是讓純電動汽車能跑起來。”一位國家電網負責人這位評論。
對于某些部委認定的“換電=騙補”邏輯,公交公司、國家電網這兩大“換電模式”中的主體方,卻都持有“相反”意見。這到底是什么一回事?到底誰對誰錯呢?
“換電=騙補”邏輯能否成立?
“換電=騙補”這樣的邏輯,到底能不能成立?
在多個城市的公交公司看來,這樣的邏輯是極不合理的,其實“換電模式”只是純電動公交推廣的技術路線之一。“在早年,電池的續航里程根本無法保證純電動公交車的正常運營,而通過快速換電,解決了續駛里程的問題。”一位公交人士這樣解釋。
青島公交投放的換電式申沃純電動客車
事實也如此,“換電模式”是相對于直充模式而言的。當電量不足后,車輛可以開到換電站重新換一組充滿電的電池后繼續行駛,而不需要像直充模式(這里單指慢充模式)那樣需要等待長達3-5個小時的充電時間,整個換電時間僅需10分鐘左右,也無需**充電場地,其最大優勢就是“換電快、及不需要大型充電停車場地”。
在北京公交集團一位負責人看來,“換電模式”可解決純電動公交推廣中的不少難題。“當初,我們從整車企業采購車身,再從電池廠采購電池,將電池交給國家電網進行集中管理,并從國家電網租賃備用電池進行周轉,用這種模式解決了一些推廣難題,這也讓純電動公交實現了批量化運營。”
“換電模式”的優勢,還曾經為中國形象立下不少汗馬功勞。在北京2008年***、及上海2010年世博會期間,北京、上海兩地**為彰顯“綠色城市”形象,都投放了大批量的純電動公交車,且均以“換電模式”為主。“在電池技術有瓶頸的情況下,換電模式在世博會期間的作用非常明顯。”申沃客車某位負責人回憶到。
正在換電的申沃純電動公交車(青島)
同時,在國家電網看來,“換電”是一種不可缺少的模式。“在推廣純電動公交車中,采取哪一類技術路線要因地制宜,根據實際需求來決定。比如,在一些冬季寒冷的地區,換電模式也非常有推廣價值,室內穩定的溫度可以保證充電的效果。應該讓市場去做出選擇,看用戶的選擇,換電和充電各有利弊。”
由此可見,“換電模式”是出于純電動公交推廣目的產生的一種運營模式,同時也受到了不少公交公司及國家電網的肯定與支持,“換電=騙補”這樣的邏輯明顯是不成立的。
“風”從何而來?
俗話說的好,無風不起浪。任何事情的發生,總有一個原因。為什么“換電模式”就被貼上了“騙補”的標簽,這“風”又是從何而來的?
這還要從“換電模式”中“車電分離、電池租賃”,這種特殊車輛采購方式說起。在“換電模式”中,由于采用“車電分離”的銷售方式,這就會產生一種情況:由于電池采取了單獨租賃方式,電池配套成本的支付對象從整車廠轉為購車方(或第三服務方),因此也就在車輛銷售合同、及財務報表上,不會再體現出車輛配套電池的采購與成本。因此,相關部門在審查騙補中時,很容易把這類車輛“誤認”為“無電池車輛”,也就將其認定為騙補行為。
在杭州運行的萬向純電動公交采用換電模式
事實上,真正“未安裝電池”的騙補行為,實際上是“去年某些企業部分車輛不安裝電池、座椅等設備,光就造個車架子,再低價銷售出去,但無法運營。”也就是說,利用不帶動力電池的空車殼來獲取補貼的行為,這才叫做“騙補”。
說起來,到底是不是騙補?其實也很簡單,就是車輛能不能正常運營?運營效果好不好?
然而,就是在“騙補”風浪之后,北京公交及國家電網仍敢于站出來替“換電模式”喊冤,這也足以可見“換電模式不等于騙補”。此外,“換電模式”近年還在出租車上也得到應用,北汽新能源、力帆汽車都在積極嘗試出租車的換電模式,河南省新鄉市甚至在幾年前就開始嘗試換電模式的出租車的運營,其技術優勢在市場中得到不斷體現。
是否就該淪為“犧牲者”?
不過,即使有公交公司與國家電網出來替“換電模式”喊冤,但仍有一小部分聲音認為,這兩年騙補行為過于猖獗,嚴重破壞了市場公平,寧可犧牲一小部分利益也要嚴查。其所指的“一小部分利益”就包括了采用“換電模式”的企業。
但既然知道了“誤會從何而來”,還應不應該讓“換電模式”的企業來背黑鍋,作為此次“騙補”嚴查中的“犧牲者”呢?
筆者認為,不可。因為,一旦無法摘掉“騙補”的帽子,早年曾被認為純電動客車產業發展“三大模式”之一的換電模式,今后將徹底消失;而且,涉及到“換電模式”的相關客車企業還將面臨著“退補、處罰”的滅頂之災。
在天津運行的換電式青年純電動公交
因為,“換電”涉及到的,絕不是“一小部分利益”。首先,近年涉及到“換電模式”的客車企業數量就不小,包括了申沃、青年、安凱、歐輝、宇通、萬向等;其次,不少車企交付出去的換電式純電動客車數量都在100輛以上,且基本以10米以上車型為主,而按照**與地方1:1的補貼比例,每輛車補貼金額就是100萬元,百輛車的補貼金額就是1個億。
如果非要按照“騙補”來處理,要向企業“追回”這些已經實際付給了購車者的補貼資金,難怪不是要活活逼死不少企業嗎?要知道,2015年時,中通客車凈利才4個億,廈門金龍凈利僅2.2個億,廈門金旅凈利1.8個億……客車行業的企業凈利本身就不高。
而且給行業帶來更大傷害的是,如果今日“換電模式”被冤死,誰又能保證其它企業不會變成下一個受害者!畢竟,當初“車電分離、電池租賃”的換電模式,省去充電停車場的建設、及對電池損壞的擔心后,也得到了不少地方**的支持,甚至在青島花3.3個億建起了全球最大的薛家島充換電站。
今年,“雷洋之死”讓公眾人人自危;如果,“換電=騙補”的邏輯成立,企業今后就該如履薄冰地行走了,可別再談“創新”之類的笑話!